孟连县人民检察院对叶某交通肇事案召开案件听证会
2021年5月31日,孟连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叶某交通肇事案的案件听证会,会议由孟连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平主持,县委政法委代表张宗胜、人大代表高俊忠、县政协法案委代表相章嫩、芒掌村总支书记夏海明、云南维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春苗、案件当事人叶某、雷某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及拟办意见,其次参会代表向案件承办检察官询问案件办理情况、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最后由参会代表发表意见。参会代表一致同意:犯罪嫌疑人叶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犯罪嫌疑人叶某在交通肇事后,及时报警抢救伤者,在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处理,有自首情节,可减轻处罚,被害人死亡后多次与被害人家属协商,积极向被害人家属赔偿,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该案刑事和解的达成,一方面通过精神抚慰和经济赔偿有效保护了被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过,使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达到矫正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百九十条之规定,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叶某的拟处理意见。
被害人家属雷某为感谢我院案件承办检察官为民办实事,为民解忧,特制作锦旗一面上写“人性执法彰显温情 刚柔并济为民解忧”送到检察官的手上,由衷地表达感谢。
一面锦旗是人民给予我们的肯定和信任,孟连县人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地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