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同志到普洱调研
2020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同志、二级高级检察官曹红虹同志、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李富强同志一行6人到普洱边境,就刑事检察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世清,孟连县委政法委书记杨春华,边合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胡兴华,县检察院检察长罗华等陪同调研。
锁死防线、把住关口、守好国门
切实履行检察职能,结合实际执法办案
中午,在澜沧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普洱、版纳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高检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同志、二级高级检察官曹红虹同志、杨先德同志、李轩同志、省院二级高级检察官李富强同志、第二检察部罗箫朋同志、普洱、版纳两级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同志出席会议,李富强同志主持会议。
座谈交流后,苗生明同志作重要讲话,指出:“云南省特别是边疆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一直没有停过,工作压力越大,我们越要拿出检察精神。办理刑事案件的检察官要结合地域特点开展工作,要紧密围绕追求刑事检察办案质效的提升,从办案中法律、政策的把握、怎么取得‘3个效果’有机统一等问题进行考虑”。 “关于跨境犯罪案件要从重从快处理,要服务于大局,起到应有的震慑效果,切实维护边境安全。”
苗生明同志强调:
一是要结合鲜明的地域特点,灵活开展刑事检察工作、办理刑事案件。由于地方风土人情、传统理念不同,涉及到的社会治理、地方管控比较特殊,在开展工作时必须从法律、政策、地域特点及各种因素综合考虑,要充分运用各种平台、手段加强法律宣传、政策解读,避免工作机械化。
二是要注重学习领会贯彻落实高检院提出的一系列执法理念和政策,检察官特别是基层检察官要把理念和政策真正运用到工作中去,在办理案件时要有主导意识,不能被动执法,要加强运用侦查监督办案平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最后,李富强同志还根据最高检公布的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中刑事检察工作呈现的三大特点,提出希望:“我们要结合这些数据和云南刑事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找准本地刑事检察工作的差距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和办法,抓重点、强短板、补弱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提升云南边疆治理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