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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祖国边境线 做好祖国“守边人”
时间:2020-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坚守祖国边境线 做好祖国“守边人”

——孟连县人民检察院到边境巡回法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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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615时,岩某某等四人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勐马镇勐啊村芒岗小组公开审判。此次巡回法庭由孟连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阮梅担任审判长,孟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朱亚金出庭支持公诉,县人民检察院特邀人民监督员夏海明参与庭审。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杨春华,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勐马镇党委书记罗文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冬,县人民法院院长游文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华等领导到庭观微信图片_20201027105845_meitu_11.jpg摩,百名群众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2061日,被告人岩某某、叶某某、岩某甲、岩某乙为获取非法高额报酬,经境外人员安排,在明知所运送的七人为欲非法出境人员的情况下,仍无视国法,通过绕关避卡的方式欲将七人送至中缅边境,在运送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公诉机关认为岩某某等四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之规定,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向孟连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巡回法庭上,公诉人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深入分析了本案的犯罪构成及危害,并结合孟连县新冠疫情防控与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的形势对本案发表了公诉意见。最终,孟连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岩某某、叶某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岩某甲、岩某乙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没收四被告人相关犯罪工具。此次审判充分展现了法检两院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出IMG_0167_meitu_20.jpg发点,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的决心和行动。

庭审结束后,孟连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杨春华同志结合此次庭审,用算清“四帐”即算清法律帐、经济账、亲情账、自由帐,通俗易懂又深入人心的向当地群众讲解了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的成本与后果。希望每一个生活在这块“寻找到的好地方”的人们,积极参与守境固边,保护好每一个身边人,守护好每一寸边境线,做一个合格的祖国“守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