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孟连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公益诉讼根本目的,关注公益、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开展工作中了解到,孟连县辖部分单位存在着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情形。为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面征收,更好的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孟连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深挖线索、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并于2020年3月31日立案审查。

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的有力指导下,通过实地走访、业务咨询、调查取证、集中办案,依法向孟连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孟连县税务局发出了加强残保金征收工作的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联席会议、完善协作机制、落实整改措施。截止2020年6月2日,共追缴2017年至2019年残疾人保证金1029508.68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缴纳的政府性基金,是地方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及其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正常开展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来源,对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具有重要作用。案件的成功办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一是通过此次清查追缴,使得残疾人保证金缴纳工作引起用人单位的高度重视;二是全面理清了残保金征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残保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有效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