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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合各方之力,促被毁林地快速补种
时间:2019-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江城县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守护普洱生态环境,传承绿水青山”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对宝藏镇龙马村14名村民犯滥伐林木罪一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14名村民在负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补植复绿、民事赔偿的责任,以达到消除犯罪造成的损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近日,普洱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处处长李铁一行到江城指导办理该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江城县检察院,李铁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和悉心指导,并召开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与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就如何做通龙马村涉案村民的思想工作、如何推进补植复绿方案落实、如何开展后续监管措施、如何在办案中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等问题达成了共识。

会后,李铁带领市县两级检察院办案组、江城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有关办案人员深入宝藏镇龙马村,与涉案的14名村民进行座谈,向他们宣传检察机关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政策法规和林业部门拟定的林地恢复方案。通过多部门的共同努力,涉案村民对补植复绿的态度由起初的不理解逐渐转变为认同,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修复方案尽快对被毁林地进行恢复,以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罪过。李铁介绍,林木补种成功后,检察机关还将积极协调林业部门为村民办理林权证。

市县两级检察院对此案的办理是对“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的有力探索,今后,江城县检察院将认真秉持普洱市检察院确定的“绿色检察”司法办案理念,不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凝聚各方之力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切实提升环境资源保护成效。检察监督部